特技大鼎獎項設置辦法
設置宗旨
三足鼎立,跨越特技、舞蹈、藝術,一藝孤行;獨門藝術。智仁勇,前瞻願景;深情執著;超越昇華,為特技大鼎獎項設計之意涵。
為鼓勵臺灣特技舞蹈人才及推動業界鏈結,特立特技大鼎獎項提昇特技藝術內涵、擴充產業周邊效益、鏈結國際交流。特技大鼎-前者特技為臺灣特殊技藝表演藝術,後者大鼎 (Big Top)則為馬戲棚之意,承載著臺灣特技人的夢想與期望,帶著各自所長,在戲棚下日復一日重複練習那熟悉的技藝。
獎勵項目共 8 項
- 卓越創新獎(編導獎)Excellence in Innovation Award
- 道具新創獎 Props Innovation Award
- 個人風雲獎(最佳表演者) Personal Award
- 年度節目獎-金獎 Gold Award for Best Program
- 年度節目獎-銀獎 Silver Award for Best Program
- 新星獎(新人獎) Rising Star Award
- 技藝革新獎 Innovation in Skill Award
- 最具影響力獎 Most Influential Award
獎勵名額
- 頒發獎座乙座。
- 獲選特定獎項團隊或個人,本會將於次年度引薦在臺知名策展人,取得藝術節演出機會,以及 2024 年亞洲馬戲網路金邊、馬德望雙城年會之馬戲展演機會。
備選方式
- 備選方式分為推薦及提名二種方式。
- 前項推薦人由本協會書面邀請或具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經中華民國政府正式登記立案之團體;後者設各類提名委員會擔任。
受理推薦期間
每兩年受理推薦,自公告日起至當年七月三十日止。